1150122_屏東縣教師職業工會會議報告
【研商修訂「屏東縣國民中學學生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實施要點」會議】會議報告
一、時間:115年1月19日(周一)下午2時
二、地點:縣府南棟501會議室
三、本會代表:林蕙蓉副理事長
本會代表發言摘要:
1. 在其他縣市尚未修正前,屏東縣國中課後輔導鐘點費已經是最低標400元,台中450元、台東360-450元、高雄400元-533元(60分鐘),且一般補習班國小學科每個月的收費國小是1500元-25000元,美語補習班2000元-30000元,國中一般科6000元至12000元,才藝班4000元-8000元;大型補習班台北3000-6000元/月,高雄台南1500-5000元/月,學校的收費已經是非常低。
2.課後輔導屬於教師的加班時間,除了應比較教育部兼代課教師鐘點費調整之外,更應依照勞保加班費率調整,國中應不低於605元,高中(完中)應不低於671元。
3.台南及部分縣市的收費標準也早就以20人為基數,基於少子化,屏東縣應該要同步修正為20人。
最後經與會人員的討論後,達成共識如下:
●國中課後輔導教師授課鐘點費540元,完全中學國中部550-580元
●生活輔導教師之輔導費,每班每週最高得支750元
●學生參加活動可收取活動指導費,收費標準計算方式:鐘點費X每學期上課總節數÷0.8÷20人(個位數字無條件進位)
●另循修法程序辦理,自114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學實施。
★★★相關會議紀錄及修正後「實施要點」文字內容以屏東縣政府發佈之正式公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