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勞動部【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申請相關事宜,本會業已於109年4月21日通知符合資格之會員,並完成申請程序,,109年3月31日前未加入本會並投保勞工保險之會員,不符合申請資格,本會已不再受理申請。
以下提供勞保局來函參考。
勞動部來函:
「勞動部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辦法」提供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申請相關事項,業經勞動部於109年4月20日公告(附件1),勞保局將於同日寄發通函(附件2)週知各職業工會,謹先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相關資訊、表件,以利貴會配合辦理本項生活補貼受理作業。貴會所屬被保險人如符合下列資格條件,可填具申請書(附件3)經由貴會向本局提出申請:
- 具中華民國國籍,109年3月31日已於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且申請時仍於貴會加保中。
- 109年3月之月投保薪資在2萬4千元(含)以下,且107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未達課稅標準(新臺幣40萬8千元)。
- 未請領交通部、文化部或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
本項生活補貼發給每人每月新臺幣1萬元,經審核通過後一次發給3個月,共計3萬元。貴會辦理所屬被保險人生活補貼申請,為利儘速核發,請貴會透過本局e化服務系統作業 (申辦路徑:投保單位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登入/生活補貼申辦作業),線上申辦完成後免寄紙本,詳細受理作業方式請參見「職業工會受理申請配合注意事項」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