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教師職業工會【退休金權益訴訟小組】重要公告
1070703
屏東縣教師職業工會於107年7月2日,由本會退休金訴訟權益小組將有關【退休金訴訟相關資料:委任狀、訴願附表、新舊公文四份】等二大箱資料送達【金石國際法律事務所】林石猛律師,共計縣立學校教師275人參加,國立學校37人(與全教產合併)參加,其中:
1.屏東縣立學校退休教師【具新舊制】270人。
2.屏東縣立學校退休教師【一次退】5人。
3.國立學校退休教師36人,純舊制1人,共計37人。
(與全教產併計,共同分攤訴訟費用)
感謝林石猛律師,考量人數較少之批次爭訟分攤費用過高,予以調整並加以折扣優惠,本次【訴願】收費及分攤訴訟費用下:
●公立學校教師10萬:適用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原處分機關為【屏東縣政府】,有270人(具新舊制)+5人(一次退)共計275人。其中,完成本會委託程序後又自行寄送訴願書者共計5人,本會排除其參與本次訴願之列,故【每人均攤費用為370元】。
●國立學校教師10萬:適用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原處分機關為【教育部】,有36人(具新舊制)+1人(純舊制),(與全教產併計269人,共同分攤訴訟費用),【每人均攤費用為371元】。
●訴訟費用俟本會寄發通知再行繳交。
●自行提訴願者,待收到「訴願決定書」後,再行協助得否再參與後續集體訴訟,請該類人員於收到「訴願決定公文」及「決定書」,連同公文及附件到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