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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權益 admin - 會務訊息 | 2021-08-06 | 人氣:1741
校務會議老師應該知道的事 PART 2
 
文/林蕙蓉(屏東縣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
 
校務會議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國民教育法賦予全體校務會議成員具備重要任務,須經由校務會議的討論,決定校務發展計畫、各種重要的章則、依法應經校務會議議決的事項及校長交議事項。
 
其中,學校各種重要章則的法源依據是教師法第31條第1項及教師法施行細則第20條規定,指各級學校依法令或本於職權經學校校務會議通過,並按規定程序公告實施之規定。因此,學校除了需經校務會議「提案討論」之外,議決後作成會議紀錄,並依據屏東縣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之規定,應於會議結束後次日起七日內送達會議出席人或公告二日,經確認後送經校長簽署,送交各相關業務單位執行,並以書面通知學校家長會及教師會。但未成立學校教師會者不在此限。
 
以下列舉依法令須經校務會議通過事項,提供老師們參考,期待在合乎規定及程序下,學校的各項校務都能在校務會議中順利議決相關事項,至於如何提案、提案方式又是另一個篇章,留待下次再談,如有疏漏,歡迎大家留言補充!
 
1. 教師聘約
(學校應與學校教師會協議訂定或修正教師聘約;未成立教師會之學校應經校務會議通過;內容應包含:教師聘期、權利與義務、違約罰則、聘約修改、聘約終止及訴訟管轄法院等項目;法規依據:教師法第40條第1項第2款、屏東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聘約準則第2條)
 
2. 教師評審委員會
(議決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委員數額、選舉與被選舉資格、委員選(推)舉方式、依第五條規定(處理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七款、第十款及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四款;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增聘校外學者專家擔任本會委員與候補委員遴聘方式、會議規範及相關事項規定,法規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1090628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65729B號令)
 
3. 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
(議決委員數額、選舉委員⋯等,法源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9條第6項,委員之總數、選舉與被選舉資格、會議規範及相關事項規定,由學校擬訂,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4. 課程發展委員會
(法源依據:十二年國民教育總綱-實施要點:學校為推動課程發展應訂定「課程發展委員會組織要點」,經學校校務會議通過後,據以成立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下得設各領域/群科/學程/科目教學研究會。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之組成及運作方式由學校校務會議決定之,其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成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年級及領域/群科/學程/科目(含特殊需求領域課程)之教師、教師組織代表及學生家長委員會代表,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應再納入專家學者代表,各級學校並得視學校發展需要聘請校外專家學者、社區/部落人士、產業界人士或學生。)
 
5. 性別平等委員會
(法源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9條,學校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置委員五人至二十一人,採任期制,以校長為主任委員,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並得聘具性別平等意識之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為委員。前項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每學期應至少開會一次,並應由專人處理有關業務;其組織、會議及其他相關事項,由學校定之。)
 
6. 緊急傷病處理規定
(法規依據:學校衛生法第15條,學校為適當處理學生及教職員工緊急傷病,應依第二項準則之規定,訂定緊急傷病處理規定,並增進其急救知能。)
 
7. 性騷擾防治與申訴調查處理原則
(法源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於知悉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前項組織成員、受僱人或受服務人員人數達十人以上者,應設立申訴管道協調處理;其人數達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並公開揭示之;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其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8. 學生成績評量審查小組
(屏東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第2點,學校為研議、審查學生成績評量及畢(修)業事宜,應設學生成績評量審查小組(以下簡稱審查小組)。審查小組之組織及運作等事項,由學校擬訂並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
 
9. 成績評量預警、輔導、補救教學相關措施實施注意事項
(法源依據:屏東縣國民中小學成績評量預警輔導補考實施原則,本縣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學校)應透過校務會議、教師會議、全校集會、班親會,並用家庭聯絡簿或通知單等方式,向教師、學生及家長宣導有關畢業證書核發條件等相關規定。)
 
10.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法規依據: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應經校務會議通過後,由校長發布實施。學校應依相關法令之規定,參考學生、教師、家長等之意見,適時檢討修正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11. 學校校規
(法規依據: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21點第2項,校規應經校務會議通過。)
 
12. 學生服裝儀容委員會
(法源依據:國民中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1090803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72127A 號函、國民小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1090803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72127A 號函、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1090803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72127號函;第1點、第2點之規定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選出學生代表、教師代表、行政人員代表、得請專家學者擔任委員)
 
13.教師兼職處理原則
(法源依據: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1090213臺教人(二)字第1090010154B號令,第15點各級學校依本原則訂定之校內規定,應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14. 導師遴選辦法
(法源依據:教師法第32條第2項)
 
15. 教科書採購辦法
(法源依據:國民教育法第8-2條第2項,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科圖書,由學校校務會議訂定辦法公開選用之。)
 
16. 超額教師處理原則
(法源依據:屏東縣縣立國民中學暨高級中學國中部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點第三點:各校超額教師處理原則,依下列各款規定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經校務會議通過報本府核定後實施⋯)
 
17.課務編配小組
(法源依據:屏東縣國民小學教師及兼行政職務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訂定實施要點第5點 各校應成立課務編配小組(以下簡稱課編小組),審議各校授課節數之編配。課編小組成員含兼行政教師及專任教師;其設置要點應提交校務會議通過後施行。
屏東縣國民中學教師及兼行政職務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訂定實施要點
第9點 各校應成立課務編配小組(以下簡稱課編小組)。課編小組成員含兼行政教師及專任教師;其設置要點應提交校務會議通過
。)
 
以下列舉屏東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須經校務會議議決事項
 
1.屏東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聘約準則
第2條 學校應依本準則規定之事項,與學校教師會協議訂定或修正教師聘約。
前項教師聘約之訂定或修正,在未成立教師會之學校,應經校務會議議決之。
第6條 教師有擔任導師之義務。
教師兼任行政職務或兼辦行政工作,學校須與當事人協商後,由校長任用之。
前項人員遴聘有困難時,得由學校訂定相關規定,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2.屏東縣國民小學教師及兼行政職務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訂定實施要點
第5點 各校應成立課務編配小組(以下簡稱課編小組),審議各校授課節數之編配。課編小組成員含兼行政教師及專任教師;其設置要點應提交校務會議通過後施行。
 
3.屏東縣國民中學教師及兼行政職務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訂定實施要點
第9點 各校應成立課務編配小組(以下簡稱課編小組)。課編小組成員含兼行政教師及專任教師;其設置要點應提交校務會議通過後施行。
 
4.屏東縣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活動及課後輔導實施要點
第3點第1項:各校辦理課後照顧服務應依據本要點擬定課後活動相關行政規定,並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5.屏東縣國民中小學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實施原則
第9條 學校應依本原則擬訂學生在校作息時間,經校務會議通過後,併同學校課程計畫登載於學校網站公告周知。
 
6.屏東縣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
第12點 學校訂定學生在校作息時間,應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7.屏東縣國民中小學成績評量預警輔導補考實施原則
第2條 本縣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學校)應透過校務會議、教師會議、全校集會、班親會,並用家庭聯絡簿或通知單等方式,向教師、學生及家長宣導有關畢業證書核發條件等相關規定。
 
8.屏東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
第2點 學校為研議、審查學生成績評量及畢(修)業事宜,應設學生成績評量審查小組(以下簡稱審查小組)。審查小組之組織及運作等事項,由學校擬訂並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
 
9.屏東縣所屬國民中小學辦理理念教育實施要點
第3點 學校辦理理念教育時,應經學校校務會議通過,檢附學校申請計畫一式十六份,於每年四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向本府提出申請。
 
10.屏東縣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實施要點
第13點 學校得依本要點自行訂定補充規定,並提校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
 
11.屏東縣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活動及課後輔導實施要點
第3點第3項實施原則:(一)各校辦理課後照顧服務應依據本要點擬定課後活動相關行政規定,並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12.屏東縣縣立國民中學暨高級中學國中部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點
第3點:各校超額教師處理原則,依下列各款規定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經校務會議通過報本府核定後實施⋯
 
 
歡迎屏東縣各級學校教師加入本會,成為教師團體的力量!
 
 
註2:加入屏東縣教師職業工會入會申請:https://forms.gle/EvPfmF6RjVaBaR8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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